4月16日下午,本年度校级本科教学示范观摩课第三讲在花津校区教学楼2070501录播教室举行。省级教坛新秀、省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文学院李伟教授作了《文学理论》课程的教学示范。校督导团专家、教务处和文学院领导、文学院督导组以及部分青年教师到堂观摩。
本次示范课主要讲授“风格的审美特征”。李伟教授充分利用网络热点话题,从现代学者的抄袭事件讲起,导入本节课会涉及到的重要问题:作家与其作品之间的关系。接着又向同学们展示自己创作的小词,并与大家讨论,认为单看这一首作品难以明确作家与作品的关系,继而引出有关文学风格的话题。他指出:通常情况下,只有水平较高的作家才会形成自己创作的风格。紧接着切入教材,引导学生讨论教材中“文学风格”的别称、定义和类别,略加讲解后逐渐拔高教材涉及的理论问题,引出“诗品”与“人品”之辨。李伟教授展示了清代刘熙载《艺概》和法国人布封《论风格》这两则材料,介绍了中西方关于“诗品与人品关系”问题的论述,中国人认为“诗品出于人品”,西方人则认为“风格即人”。他向同学们解释,诗品与人品这两者均是就艺术创作与艺术家(即作品与作者)之关系立论的,强调的也都是两者间直接而本然的关系。“风格即人”是事实判断,通常针对一般文艺而言;“诗品出于人品”则是价值判断,通常是针对伟大艺术而言的。中国人强调的“诗品出于人品”是文化论和社会学意义上的内在选择,它出于道德规范而非道德原则。最后,李伟教授又提醒同学们注意,“由人及诗”或“由诗及人”这种中国传统的批评路子是有界限的,应当要注意将文学形象和生活形象区分来看,不能将作家与作品全然贴合。
课后评议时,校督导团专家和文学院参与观摩的教师纷纷发言。大家一致认为,李伟教授的授课逻辑严谨、内容充实,善于将现实问题与理论问题有机结合,能激发学生的思考,具有学术探讨的精神;又能紧密结合教材而又高于教材,善于将个人最新科研成果转化为课堂教学内容,且将“育人”灌注于“教书”全过程。他在讲授时富有激情,教态从容自如,板书条理清晰,“活生生地教,教得活生生”,从学术上和思想上对学生起了双重的积极引导。因此这是一节教学效果优良的示范课。(文/石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