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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以来首次表彰中获殊荣

编辑:阮熹晟 预审:刘飞 终审:戴和圣  发布时间:2023-05-12

5月10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大会暨2023年国家语委全体委员会议在京召开。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了关于表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荣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称号。

这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22年来的首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一直是安徽省国家语言文字推广的骨干力量,上世纪60年代主持开展全省方言普查,承担全省的普通话推广指导工作,是安徽省最早开展留学生语言教育以及少数民族普通话培训的单位。学院作为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主体、安徽省语保工程主要完成单位,积极承接并高效完成教育部对口开展少数民族地区教师语言文字能力提升培训,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019年以来,文学院推普脱贫攻坚团队和支教服务团队,连续受到教育部语用司、共青团中央学校部的表扬。注重以文育人,主办“讯飞杯”全省大学生诗文朗诵比赛,承担教育部中华经典诵写讲骨干教师培训,实施经典诵读“一对一”对口帮扶宿松县计划。依托江南诗社、五四爱心学校等学生社团,实施“中文+徽文化”项目,助力优秀徽文化走出去;联合安徽语言资源保护与研究中心和时代新媒体出版社共同打造《徽音皖韵——安徽童谣集萃》,全面落实语言文字教育和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讲好安徽故事,两次荣获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大赛银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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