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2012〕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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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2011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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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2011年立项项目开展情况,推动项目实施,学校决定开展2011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1.提交项目进度报告
各项目负责人于11月28日前将进度报告(见附件1)提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学院于11月30日集中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
2.现场汇报和答辩
学校于12月5日下午2:00在花津校区教学楼1号楼2010105教室举行现场汇报和答辩会,所有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见附件2)。汇报采取现场随机抽查30个项目的方式进行,由项目负责人简要汇报进展情况,时间5分钟。各项目汇报人须严格控制汇报时间,汇报时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汇报用PPT于12月4日11:30前交至教务处实践科(ctxxmq@mail.ahnu.edu.cn)。
二、汇报内容
1.结合项目实施计划汇报进展状况(包括项目实施各阶段的具体情况,实验、调查的地点、次数等)。
2.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开展实验的数据、调查数据、建立的模型、撰写发表的论文等)。
3.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三、专家评审
专家根据项目实施及答辩情况,给出评审结果。中期检查结果分为四个层次:优、良、中、差。此次检查结果将作为结题评审的重要依据。
1.被评为优、良的项目,将按期下拨中期经费,并作为结题评审评优的依据。
2.被评为中的项目,将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方案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实践科。经专家检查通过的项目,学校将及时下拨中期经费;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项目,将终止项目的进行。
3.被评为差及无故不参加汇报答辩的项目将终止项目的进行。
四、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学院要高度重视中期检查汇报工作,督促负责人精心做好汇报答辩准备。
2.做好初查。学院要做好汇报答辩前的初查工作,并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总结经验,规范管理,进一步推动我校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的开展。
3.加强考核。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2012年学校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学院分配名额的重要依据。
附件:
1、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进度报告
2、安徽师范大学2011年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立项项目名单
二○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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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进度报告.doc
安徽师范大学2011年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立项项目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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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教务处 |
发文日期:2012年11月05日 |
添加者:余本玉 添加日期:201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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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日期:2012-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