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2012〕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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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安徽师范大学优秀教学奖和优秀教学管理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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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和教学管理队伍建设,鼓励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认真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2年安徽师范大学优秀教学奖和优秀教学管理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优秀教学奖:从事全日制本科教学,且在我校本科教学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在职教师。
(二)优秀教学管理奖:我校各级教学管理单位和教学管理人员。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须在我校本科教学管理岗位连续工作2年以上(含2年)。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学奖
1.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师德高尚,教书育人 ;
2.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开展课程建设,改革教学方法,合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3.能将教研与本科教学有机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
4.有自己的教学风格和特点,教学效果良好,教学评价优秀;
5. 关心学生成长,注重对学生学习指导;
6.近两年中受过党、政纪律处分或在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优秀教学奖。
(1)不服从本单位统筹安排的教学任务;
(2)曾发生过教学事故,受到教务处、学院等通报批评;
(3)《教学进度表》、《学生期末考试成绩》、《期末考试试卷分析》、《期末考试试卷》等未按时上报;
(4)其它特殊情况。
(二)优秀教学管理奖
1.优秀教学管理单位
(1)在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教学基本建设管理等方面成绩突出;
(2)在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等方面成绩突出;
(3)二年内本单位(部门)无二级及以上教学事故发生;
(4)本部门教学管理物化成果多。
2.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
(1)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求实精神;工作细致、有效率,上传下达准确;秉公办事、服务意识强;能按时、高质量完成学校及本单位的各项教学任务;
(2)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具有创新精神,在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与教学改革方面有物化的成果;
(3)熟练掌握教务工作密切相关的业务知识(学籍管理、考试管理、教务文书撰写、排课技巧、教务工作现代化和办公自动化等)。
三、评审日程安排
(一)11月29日 -12月14日,各学院、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学院、本单位有关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申报,并由申报人填写一式两份的申报表。
各学院、单位根据有关要求进行评审推荐,在此期间需安排一定的时间集中展示参评人员有关材料,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展示材料包括:
1.优秀教学奖
(1)安徽师范大学优秀教学奖候选人推荐表;
(2)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最近一学年的讲稿(备课笔记或教案);
(3)发表教学研究论文和教改、教研项目等材料;
(4)注重教学改革与创新,成效突出(优秀教学特等奖和一等奖候选人须提供),须有典型事例或充分的佐证材料;
(5)一篇个人教学体会或教学感悟;
(6)其它有关反映教学质量、效果的材料。
2.教学管理奖
(1)安徽师范大学优秀教学管理奖推荐表;
(2)反映本人或单位教学管理工作的有关材料;
(二)12月17日—18日各学院统一向教务处报送各项评审材料(推荐表和教学体会(或教学感悟)需提交电子版,在教务处网面公开展示),逾期不补;
(三)12月下旬,学校开展评审工作,对获奖人员进行公示,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四、奖项设置和名额分配
本次奖项分为优秀教学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教学管理先进个人、优秀教学管理先进集体。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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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教学奖
可推荐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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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教学管理奖推荐名额(个人+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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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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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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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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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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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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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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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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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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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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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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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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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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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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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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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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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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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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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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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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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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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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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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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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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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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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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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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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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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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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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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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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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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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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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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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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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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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材料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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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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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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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与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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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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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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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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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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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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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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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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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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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学院优秀教学一等及以上奖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
五、奖励
(一)优秀教学奖
1.优秀教学奖设特等奖 2 名,一等奖8名,二等奖20 名,三等奖34名。
2.对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优秀教学特等奖每人奖励5000元,一等奖每人奖励3000元,二等奖每人奖励2000元,三等奖每人奖励1000元。
3.优秀教学奖特等奖和一等奖获得者,免除三年内由教务处负责的各项教学考核(除学校规定完成的正常工作量外)。
(二)教学管理奖
1.设优秀教学管理单位2个,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8名。
2.获奖单位或个人将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优秀教学管理先进单位每个奖励5000元,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每人奖励2000元。
六、组织领导
各学院成立评审推荐组,负责本学院优秀教学奖推荐选拔。所有奖项允许往年获奖者重复推荐。
学校成立以分管教学副校长为主任的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评奖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评选办法的制定、优秀教学奖和优秀教学管理奖的审定工作。
同时,成立学校评审专家组,并本着“择优选拔”的原则,对候选人进行审议和无记名投票产生获奖者。优秀教学特等奖、一等奖获得者须有参加投票专家的 1/2 以上同意。各奖项均可空缺。
七、有关要求
各学院、单位应高度重视优秀教学奖和优秀教学管理奖的推荐和评审工作,根据评审日程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每一阶段的工作。
学校评审委员会和学院评审推荐组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坚持标准 ,切实把教学优秀、成绩突出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评选出来,以利于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优秀教学奖推荐表
2.安徽师范大学优秀教学管理奖推荐表(单位)
3.安徽师范大学优秀教学管理奖推荐表(个人)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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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优秀教学奖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2:安徽师范大学优秀教学管理奖推荐表(单位).doc 附件3:安徽师范大学优秀教学管理奖推荐表(个人).doc
添加者:汪晶 添加日期:201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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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日期:2012-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