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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集我校教职工机动车辆相关信息的通知

编辑:余本玉  发布时间:2011-09-06

安徽师范大学保卫处文件

〔2011〕9号




关于收集我校教职工机动车辆相关信息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了确保校园交通顺畅、安全、有序,保卫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指示精神和《安徽师范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近期将对学校公车、教职工本人(含在校学生)及家属(仅限夫妻关系)的私家车实行“校内准行证制度”管理,对外来社会车辆实行“收费限入制度”管理。原先保卫处发放的“安徽师范大学车辆通行证”即将作废,赭山校区东西大门智能道闸系统和停车场建成竣工后即刻启用新的“安徽师范大学车辆通行证”和IC卡。鉴于保卫处曾于20108月份做过一次我校教职工机动车辆相关信息收集工作,现请各单位、各部门于915日前协助做好如下事宜:

1、按登记表要求详细登记201091日后新增或更换的本单位公车和教职工私家车信息,并提供车主工作证复印件(或所在单位提供属于本单位职工证明)、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2、如车辆属于教职工家属的,请提供本校教职工工作证(或所在单位提供属于本单位职工证明)、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3、如车辆为转赠所得,请提供能够证明转赠关系的各类证件的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工作证复印件(或所在单位提供属于本单位职工证明);

4、本校学生的车辆,请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学生处提供属于在校全日制学生证明)、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如证件不全或证件有关信息不能对应的,将不予办理“安徽师范大学车辆通行证”和IC卡,车辆进出校园按社会车辆管理。

联系人:王全民    联系电话:5910102   13705531580

特此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保卫处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车辆通行证办理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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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保卫处 发文日期:2011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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