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文件
校办字〔2010〕21号 |
关于今年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今年暑期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暑期从7月7日开始,至8月27日结束。2007、2008、2009级学生下学期开学注册时间为8月28日、29日,8月30日正式上课。2010级新生入学报到时间及有关安排另行通知。党政管理人员自7月12日(周一)开始轮休,8月23日(周一)正式上班。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继续抓好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推进阶段”各项工作。要紧密结合学校中心工作,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本职岗位上争先进,在日常工作中创优秀,使创先争优活动符合实际需要、化为实际行动、取得实际效果。
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学校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学校“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基础能力建设规划以及单位(包括各学院、附属单位、皖江学院)“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八个高水平建设方案文本起草等工作。并完成各类规划、方案的初稿撰写工作。
四、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年”活动,继续做好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并将各项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努力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适应高水平大学建设需要、具有师大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
五、各学院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认真做好“质量工程”建设、下学期的“三教”落实等工作;精心安排好本科招生、学生就业和迎新准备工作。皖江学院、附属学校要认真做好招生和新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各学院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学科专业、学位点建设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切实加强对外宣传和联络,做好新一轮学位点和本科专业申报有关准备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申报项目跟踪工作和教育厅人文社科与自然科学等项目申报工作,努力在立项数量上取得新突破;做好教育部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做好文科重点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创新团队的迎评工作;继续做好学术交流工作,积极开展社会服务。
七、各学院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好继续教育授课、教育硕士和高师硕士授课、全省高校辅导员上岗培训、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培训以及新教师岗前培训等各级各类教育培训工作。
八、各学院、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精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广泛动员,把今年的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策划好、组织好、实施好,充分展示师大的良好形象,展现师大学子的精神风貌,再获新的佳绩。各学院、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安徽师范大学2010年素质拓展活动指导意见》要求,制订素质拓展活动方案,汇编形成《素质拓展活动指导手册》。
九、学校严格控制学生留校住宿。一、二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安排留校住宿;需要留校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参赛训练或实习实训的学生,由学院统一办理留校住宿手续;少数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留校的,由本人申请、家长到校签字或家长电话(学院要做好电话记录)同意,经学院审核(本科生须经学生处批准、研究生须经导师签字同意),并与学院签订安全责任书。上述留校人员,由后勤等部门统筹安排住宿。各学院和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留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要求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妥善安排好食宿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加强对教室的管理,教室除正常教学安排和为留校生提供学习场所外,其余均按有关规定实行有偿使用。
十、后勤等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抓紧做好暑期维修、附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后勤保障工作。对新老校区校舍、附属中小学校舍、教学设备、水电管网、校园环境等再进行一次检查、维修和整治;做好暑期供水、供电、伙食等后勤保障工作;妥善安排好学生宿舍和传媒学院、皖江学院学生宿舍调整和搬迁工作;做好花津校区教工住宅和学生宿舍建设,保证进度,确保质量,做好有关实验室的改扩建工作。
十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师生员工加强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教育师生注意饮食、交通和人身财产安全,切实提高安全防护意识,教育和引导学生假期注意言谈举止,不跟风,不乱说,不凑热闹,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确保个人安全;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工作自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严防事故发生;保卫部门要对全校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单位组织教职工外出考察须将工作方案报学校办公室,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同意后,由学校主要领导审批,要切实加强活动组织,确保安全。
十二、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暑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紧急、重要情况或突发性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处理;党政负责同志要保证通讯畅通;保卫、后勤等部门和单位要严格门卫制度,加强值班巡逻,注意防火防盗、防暑防汛,确保校园的安全和稳定。学校总值班室设在保卫处,值班电话:赭山校区3869227;花津校区5910110。各部门、各单位暑期主要工作安排(工作事项及时间安排)、暑期值班表、暑期留校学生统计表(由学生处、研工部汇总上报)和暑期外出考察安排情况请于7月6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学校办公室(联系电话:5910027,电子邮箱:office@mail.ahnu.edu.cn)。
十三、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学期工作总结和下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对照年度学校工作要点和本单位工作计划,全面检查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认真总结成绩,明确努力方向;要提前思考、谋划下学期的工作,积极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党政管理部门本学期工作总结和下学期工作计划,请于8月10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学校办公室秘书科(联系电话:5910033,电子邮箱:zhangwei0718@126.com)。
十四、各部门、各单位要重申校纪校规,要求师生员工按时返校;开学初,各部门、各单位要配合人事部门,认真检查教职工的到校到岗情况。
十五、暑期上班时间调整为: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30
特此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
二○一○年七月一日
|
添加者:余本玉 添加日期:2010-07-03
审核者:
审核日期:2010-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