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2010〕39号 |
关于对通识教育课程进行扩容的通知 |
各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通识教育课程结构,提高通识教育课程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校选课程资源,根据《安徽师范大学通识教育课程设置方案》(校教字〔2008〕37号)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通识教育课程进行扩容。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的增设
1、课程增设要能够达到拓宽学生知识面,优化学生知识结构,使学生具有较宽厚基础知识理论和较强社会实践能力的目标,每门课程不得超过2个学分。
2、课程负责人原则上要求具有高级职称,具有良好师德风范、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水平,并具有相关课程的教学经历。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门课程,整个课程组不得少于3人。
3、主讲教师原则上要求为讲师及其以上职称者或已取得硕士学位及其以上者,同一人不得同时参与三门及其以上通识教育课程的教学。
4、课程增设有限选要求的,在申报时必须注明该课程限制选修的专业,以防选课重复或没有相应专业基础的学生选课后无法完成学业,但限选面不易太大。
二、课程变更
要求变更课程负责人、课程名称、学分、增减主讲教师、课程停开的,课程负责人必须填写通识教育课程变动申请表,经教学院长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
三、有关要求
1、已列为院系自选课程不再作为通识教育课程申报开课。
2、准备增设或变更通识教育课程的,请课程负责人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安徽师范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开课申请表》或《安徽师范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变更(停开)申请表》,并于10月22日之前由学院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同时请提交电子文档)。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开课申请表
2、安徽师范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变更(停开)申请表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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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开课申请表.doc
附件2:安徽师范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变更(停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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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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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教务处 |
发文日期:2010年10月12日 |
添加者:余本玉 添加日期:2010-10-13
审核者:
审核日期:2010-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