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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编辑:余本玉  发布时间:2009-11-26

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2009〕33号




关于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本学期期末考试拟于2010年1月3日晚至15日期间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理论课程考试安排

(一)工作日程

1.本学期每门理论课程需出2套试卷,试卷之间原题的重复率不能超过20%。科类基础课的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其他课程考试时间原则上为120分钟。2009年12月11日前开课学院教学秘书将试卷统一交至教务处考试管理中心。

2.考试监考人员由开课学院安排。12月11日前应将监考人员名单输入现代教务管理系统。12月11日以后监考人员有变动的,学院要填写《监考人员变动登记表》并存档。

3.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见现代教务管理系统,各学院务必通知各年级学生于12月23日-28日登陆选课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二)高度重视,提高试卷命题质量

1.命题教师应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04]69号)的要求进行命题。试卷的覆盖面要广,题量、难度要适中,分数分布合理,卷面分值准确,题目要与题型匹配,题意表达准确,题目不能有科学性错误。

在考核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的基础上,要突出对学生综合分析应用能力的考核。每套试卷考核学生综合分析应用能力的试题分值比例要达到总分值的30%-50%。

2.教研室(课程组)要根据教学大纲和有关要求对试卷从形式到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填写命题质量审核表,严把命题质量关。

3.学院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试卷进行审核,确保考试试卷质量。学校将对试卷命题质量进行抽查。

(三)规范操作,确保试卷安全保密

有关人员在试卷命题、审核、印制以及交接等过程中要确实加强试卷安全保密工作,防止试卷泄密或丢失。在公共计算机上编辑试卷的,试卷删除后务必要清除回收站。

各学院对考试的所有试卷(含空白试卷)务必要全部予以回收,由学院教学办公室统一保管或处理。

(四)认真评卷,切实做好阅卷、成绩记载、试卷分析和试卷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课程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学院要组织教师进行阅卷、成绩计算和记载工作,要避免发生“错改、漏改、错统、漏统”和“人造平时成绩”等问题,并将学生成绩提交现代教务管理系统和学院教学办公室。

两位以上(含两位)教师任教的课程,原则上要求进行统一阅卷。

阅卷工作结束后,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试卷分析工作,注重试卷分析结果的利用,认真总结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提高教学质量。

二、体育术科、美术绘画技法、音乐表演、外语口试等课程考核,由学院按照有关考核办法组织实施。

三、几点要求

(一)按照《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指导意见(试行)》(校教字[2009]18号)文件要求,本学期2个学分以上课程考核应分平时考核、期中考核、期末考核三个阶段进行。各门课程《课程考核计划书》开学初已经制定完毕。原则上不得改变已制定好的期末考核方式,若拟采用其他更加有效的考核方式,需经教研室和学院同意,报教务处备案。

(二)学院要重视课程考试工作,并把工作贯彻到位、落到实处。对课程平时考核、期中考核的原始记录材料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下学期初,学校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

(三)学院要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专业考试主要环节工作要求》(教务处[2006]44号)的要求做好理论课程考试各环节工作,尤其要保证试卷命题质量,并及时做好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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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教务处 发文日期:200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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