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文件
校办字〔2010〕1号 |
一、关于今年寒假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
各部门、各单位:
本学期即将结束,现将寒假前后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今年寒假从1月18日开始至 2月22日结束。下学期2月23日报到注册。2月24日(星期三)开始正式上课。教职工、党政管理人员自1月23日开始轮休,2月21日(农历正月初八)开始正常上班。
二、本学期结束前,各教学单位、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抓好期末考试以及下学期的“三教”落实等各项工作。要严肃考风考纪,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杜绝舞弊现象,把考风考纪作为进一步端正校风学风、提高教学质量的大事抓好抓实。教学工作的具体安排,按照教务处、研究生学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寒假前,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师生员工加强形势、安全和公共卫生防疫教育,教育师生注意饮食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防止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要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妥善安排好食宿交通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工作自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严防事故发生;保卫部门要对全校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检查;校医院要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要巩固现阶段的防控成果,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松懈厌战情绪。开学前后,要准确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并将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汇报。
四、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树立优良作风。各部门、各单位、各级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禁借开展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组织、参加各类高消费娱乐活动,禁止单位之间相互请客送礼。要节约用水、用电,加强水电管理,禁止各种浪费行为和现象。
五、寒假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校,学生宿舍楼实行封闭管理。封楼时间为1月18日中午12:00,开楼时间为2月22日中午12:00。赭山、花津校区具体工作由后勤与产业管理处和保卫处负责。要求每位同学自行保管好现金和贵重物品,关好门窗,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寒假期间,少数因家在外省、经济困难、孤儿以及教学需要等特殊情况确需留校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家长同意,学院、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严格审批,由后勤与产业管理处统筹安排住宿。各学院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留校学生(含留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要求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
六、寒假期间,广大学生可就近就便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扶贫帮困、助人为乐、勤工助学等活动,为地方经济、文化建设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要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加强思想政治修养,提高政治辨别力,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与现象的侵蚀。各有关单位要进行就业政策、法规的宣传,帮助毕业班学生利用假期收集就业需求信息,为2010年就业工作奠定基础。
七、轮休期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学校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要积极组织好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申报、年度检查及结题工作,做好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文科研究基地的现场迎评工作和学位点申报准备工作;要认真做好教育硕士、高师硕士和继续教育等教育培训工作;后勤等部门和单位要抓紧做好假期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利用假期对新老校区校舍、教学设备、水电管网、校园环境等再进行一次检查、维修和整治;做好假期供水、供电、伙食等后勤保障工作;要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隐患排查排除、应急防范与处理工作。要继续抓好花津校区教工宿舍文津花园建设、学生公寓建设、资产转固、尾帐清理、归档备案等工作。
八、春节期间,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拥军优属和慰问等方面的工作,要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切实帮助教职工特别是离退休人员、留校学生,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使他们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
九、轮休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稳定包保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保证通讯畅通,离开芜湖必须向分管(联系)校领导提前报告并获得批准。保卫、后勤等部门和单位要严格门卫制度,加强值班巡逻,注意防火防盗,确保校园的安全和稳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紧急、重要情况或突发性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值班室(赭山校区值班室电话:3869227;花津校区值班室电话:5910110),及时处理,不得延误。花津校区实行全封闭管理,花津校区有关学院、部门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在芜湖并确保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一式两份)请于1月19日前送学校办公室。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十、寒假前,各单位要重申校纪校规,要求师生员工按时返校,特别是党政管理干部和下学期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务必提前到校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按时报到。寒假期间,有具体工作任务的教职工要坚守岗位,认真完成承担的各项任务。开学初,各部门、各单位要配合人事部门,认真检查教职工的到校到岗情况,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
二○一○年一月八日
安徽师范大学文件
校教字〔2009〕69号 |
二、关于本学期结束和下学期开学有关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现将本学期结束和下学期开学有关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本学期课堂教学于2010年1月3日结束,1月4日至1月17日为学生考试时间,寒假从1月18日开始,至2月22日结束。
(二)下学期定于2010年2月23日报到注册,2月24日正式上课。
二、本学期结束有关工作安排
(一)关于期末考试。本学期期末考试各项工作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04〕69号)、《安徽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专业考试主要环节工作要求》(教务处〔2006〕44号)和《关于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务处〔2009〕33号)等文件要求进行。
(二)关于学生成绩录入。各学院按照《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学分制成绩管理暂行办法》(校教字〔2006〕41号)和《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成绩评定和记载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09〕42号)做好本学期学生成绩的记载工作,并于2010年1月28日前完成成绩的网上录入。
(三)关于课表。下学期的课表已经排定,各单位可于2009年12月28日起打印教师下学期课表和教学任务书,并于本学期结束前发至教师手中。
(四)各学院要做好本学期教学工作的总结,并做好有关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三、下学期开学有关工作安排
(一)关于“三教”落实。本学期结束前、下学期开学初,各单位务必在各校区安排好下学期的“三教”(任课教师、教材、教室)工作,及时收交教学进度表。根据学校规定,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担任一门本科教学任务,其中70%以上从事专业基础课教学,请各学院认真核查本学年的开课信息,特别是下学期部分课程的停开信息,确保符合此项要求,同时要安排好兼职教师的授课工作。任课教师应利用假期认真备课,保证下学期开学后各门课程教学的正常进行。开设校选修课程的学院,应妥善安排好教材(讲义)的选用和编写工作。
(二)关于实习。根据学分制指导性教学计划,下学期将有部分专业进行教育实习和专业实习,相关学院应落实好学生实习及从教技能训练考核的有关工作。
(三)关于选课。下学期第三轮选课于2010年2月22日至3月3日进行,主要是重修选课和个别学生的补选。各学院应提前做好选课宣传和指导工作。
(四)关于学生成绩查询。学生在第三轮选课期间查询个人成绩,并可向开课学院教学办申请核查。根据学校规定,学费未交的学生不能查询成绩,由辅导员通知学生未通过课程的信息。
(五)关于重考。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字〔2008〕59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组织好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的重考工作。
(六)各学院务必通知到2004级、2005级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于2010年2月25前到学院报到,并办理选课、缴费等相关事宜。
安徽师范大学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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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者:余本玉 添加日期:201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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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日期:2010-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