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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全校职工门诊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编辑:余本玉  发布时间:2008-11-07

关于2008年度全校职工门诊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各单位:

2008年度全校职工门诊医疗费报销工作安排如下:

一、  报销时间:20081114开始

二、  报销地点:赭山校区医院

三、  报销程序:

1、请需要报销门诊医疗费的职工认真填写好“安徽师范大学医疗费用报销单”,并附上发票(发票截止日期:20081112)、门诊病历、转诊单、职工医疗本(在定点药店购药者需附上“电脑明细小票”,门诊医疗费金额超出个人医疗帐户金额且在定点药店购药者不仅需附上“电脑明细小票”而且需附上外购处方)一起交到所在单位。

2、请各单位派专人收集退休、在职职工及参加医疗统筹的职工子女的门诊医疗费报销的有关凭证并于1112-13  日下午(200500)、14日全天(上班时间)送到赭山校区医院医管办。

3、报销工作组于1114开始集中审核、签批、核算。

4、学校财务处将职工报销所得的医疗费金额打入职工个人工资卡中。

5、医管办电话通知各单位有关人员到校医院签收本单位职工门诊医疗费报销情况一览表并分发给职工本人。

四、几点说明:

1、离休人员的医疗费报销凭证的收发工作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办理。

2、参加医疗统筹的职工子女的门诊医疗费票据,是以实际参加统筹后的票据为有效票据。

3、由于门诊医疗费报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了防止票据丢失,谢绝个人向校医院医管办递交票据和凭证。

4、为了方便广大职工,减轻各单位经办人分发报销款压力,避免分发现金时出现差错,再加上由于到银行很难提取和兑换到小额面币,所以经财务处与校医院研究并经分管校领导同意,从今年开始,职工门诊医疗费报销后的所得金额均由财务部门打入个人工资卡中,不再支付现金。

5由于支付方式的改变,请报销职工务必在“安徽师范大学医疗费用报销单”上准确填写报销人的工资号和职称、职务,职工子女医疗费用报销单上请填上家长的姓名和工资号

 

(文学院今年的医疗报销,委托陈点春老师办理,请各位老师到陈点春老师处领取报销单,将发票贴好、填好后连同单据一同交陈点春老师。)

 

 

                                                              200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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