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期末考试拟于2009年1月3日至17日期间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1个学分科类基础课程考试安排
1.第13周开课的1个学分科类基础课程取消理论闭卷考试,采取形成性考核,考核方式包括课堂出勤、课堂提问(讨论)、课堂测验、平时作业、课程论文、情景面(口)试、机试、作品展示、课程(调研)报告、职业计划等。也鼓励教师采取其他更加有效、合理、科学的考核方式。
具体课程采用何种考核方式以及相应得分比例,由课程负责人和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讨论确定。每门课程的考核方式至少不得少于3种,其中课堂出勤成绩不超过总成绩的20%。
2.采取论文、报告等书面形式考核的课程,学生须提交手写稿,不得提交打印稿,涉及引用的参考文献或资料必须标明出处。凡不标明出处、引用参考内容达到总篇幅50%以上或学生之间雷同的,该项考核方式成绩一律以零分计算。
3.每种考核方式必须制定详细的评分标准或评分细则,作为成绩评阅依据。要突出对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动手能力的考察,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学习能力的培养,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各种考核方式的原始记录、评阅材料和最终成绩表等材料要按照学校理论试卷装订要求进行规范存档。
5.各学院要对本院1个学分科类基础课程的考试方式设置、执行和教学效果等情况进行审查和验收。学校下学期初将组织人员对相关原始材料、过程材料和存档材料进行检查。
二、其他理论课程考试安排
(一)工作日程安排
1.本学期的其他理论课程每门课均需出2套试卷,试卷之间原题的重复率不能超过20%。科类基础课的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其他课程考试时间原则上为120分钟。试卷由开课学院教学秘书12月12日前统一交至教务处考试管理中心。
2.考试监考人员由开课学院安排。12月12日前应将监考人员名单输入现代教务管理系统。12月12日以后监考人员有变动的,学院要填写《监考人员变动登记表》并存档。
3.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见现代教务管理系统,各学院务必通知各年级学生于12月23日-29日登陆选课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4.有两位以上(含两位)教师任教的课程,原则上统一阅卷。
(二)规范命题,提高试卷质量
1.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04]69号)的要求进行命题。试卷的覆盖面要广,题量、难度要适中,分数分布合理,卷面分值准确,题目要与题型匹配,题意表达准确,题目不能有科学性错误。
在考核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的基础上,要突出对学生综合分析应用能力的考核。每套试卷考核学生综合分析应用能力的试题分值比例要达到总分值的30%-50%。
2.教研室(课程组)要根据教学大纲和有关要求对试卷从形式到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填写命题质量审核表,严把命题质量关。
3.学院要组织有关人员再次对试卷进行审核,确保考试试卷质量。学校将对试卷命题质量进行抽查。
(三)按程序操作,确保试卷安全保密
有关人员在试卷命题、审核、印制以及交接等过程中要确实加强试卷安全保密工作,防止试卷泄密或丢失。在公共计算机上编辑试卷的,试卷删除后务必要清除回收站。不得在FTP等网络上传输试卷。
各学院对考试的所有试卷(含空白试卷)务必要全部予以回收,由学院教学办公室统一保管或处理。
(四)认真评阅试卷,切实做好阅卷、成绩记载、试卷分析和试卷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课程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学院要组织教师进行阅卷、成绩计算和记载工作,要避免发生“错改、漏改、错统、漏统”和“人造平时成绩”等问题,并将学生成绩提交现代教务管理系统和学院教学办公室。
阅卷工作结束后,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试卷分析工作,注重试卷分析结果的利用,认真总结分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促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三、几点要求
1.学院要重视1个学分科类基础课程考试改革工作,把相关工作宣传到位、落实到位、贯彻到位。任课教师要事先告知学生本门课程的考核安排。
2.学院要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专业考试主要环节工作要求》(教务处[2006]44号)的要求做好理论课程考试各环节工作,尤其要注重提高试卷命题质量,并及时做好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