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7日下午,中西文化与文论学术沙龙第76期在文典楼F426会议室如期举行。黑龙江大学文学院博士生导师刘顺教授应邀带来题为“‘盖文章,经国之大业’再认知”的学术讲座。文学院侯宏堂、刚祥云、黄诚祯等老师,以及文艺学、美学专业的博士生、硕士生三十余人聆听了讲座。学术讲座由文学院院长项念东教授主持。
刘顺教授首先分享了他选择此论题的背景。“文学与政治之关系”虽为中国中古文学研究的旧话题,但相较于中古政治史研究在此问题上的敏感,古典文学因理论视角与研究方法的局限,却呈现出理论认识的空洞化,而无意观察与描述文学与政治内在的结构性关系。在面对中古时期几为共识的“文章者,经国之大业”之类表述时,多视之为关于文学功能的修辞性表达,漠视甚或忽视其作为一种“事实陈述”的可能性。故而,尝试搭建一个初步的文学与政治的分析框架依然有其必要。
刘老师认为,魏晋-隋唐时期的知识世界对文学功能的揄扬,可能提示着文学与政治之间更为内在的结构性关系。文学是政治形式化、合法化、荣耀化以及维持公共度的基础元素,是“政治之为政治”的可能条件;同时,文学书写也是一种颇值关注的政治行动,并展现于政治行动的意图传递、策略选择与效应生成。
刘老师指出,在政治权力繁杂多样的形式化方式中,文学的地位无疑最为根本。从刘勰《文心雕龙》关于“文章之用”的描述及对“文章”的定位中,已可明确做出推论,即“在政治上,根本就不存在任何一种没有语言维度的关键行动”。政治权力作为非对称性的社会控制机制,其存在与作用发挥必须伴随着合法化过程,而文学( 语言) 是最为常见也最为根本的合法化手段,其他诸种手段的运用无法独立于文学( 语言) 的赋义而存在,也即文学既为政治权力,同时也为权力可利用的其他资源赋予合法性印记。政治生活的合法化叙事,通常采用正当性与证成性的双重论证进路。前者作为“回溯性”概念,关注权力的来源与谱系; 后者作为“前瞻性”概念,则指向权力的效用与目的。在政治的合法化叙事中,天命、德行、荣誉、才能乃至血统等均为组构叙事的重要元素。中古政治善于利用此类语词编制事件、描述场景、引发情感并传递价值,进而营造政治权力的权威光环。文学是建立政治权力荣耀性的基本方式,政治权威化通过“被治理者”和“治理者”的荣耀书写实现。文学也常会为“私化”的权力所借重,以维持其应有的“公共”性。作为语词的特定组合形式,文学通过“弱形式”与“强形式”两种方式,顺应与适应权力的“公共化”。
刘老师还指出,文学内在于政治,不仅表现在文学使“政治之为政治”,而即使在具体的政治实践中,也可见出“作为政治行动”的文学的忙碌身影。文学书写不仅可以传递政治意图,还能展现政治共识。张说的《五君咏》本身即一个传递政治意图的诗歌文本,其艺术水准并非关注焦点。徐彦伯撰写的永泰公主墓志铭,可以说明文学书写中对“政治正确”的呈现,在政治局势并不明朗时,最能见出书写者对于政治的判断力与适应能力。在波诡云谲的政局中,文学不仅可以有效避免直接的政治冲突,也可增加政治行动的弹性,以纸上的妥协冲淡现实中弥漫的硝烟,并进而达成己方的相关诉求。而在政治局势未明之际,行动者也可通过纸上话语分寸的拿捏,为己方赢得相对宽松的行动环境。韩愈《元和圣德诗》,之所以刻画刑杀场景几至骇人耳目,原因就是以文学技法作为特定的行动策略,对行动效应的刻意制造;而与《元和圣德诗》依赖文本自身的传播以放大行动效应不同,在政治行动中还另有一种可能的存在,即行动者同样期待效应的放大,但文学只是作为诱因而存在,如唐高宗应玄奘之请为慈恩寺撰写碑文。
在讨论互动环节,刘老师就同学们提出的唐代科举和文艺之间的关系、文学政治和图像之间的关系、乾嘉经学形成背景中学术内在理路与政治文字狱之间的关系等问题作出了精彩解答。
最后,项念东教授对本次学术沙龙进行了简要总结。他指出,刘老师提出的文学与政治关系问题,如果泛泛而谈是一个很老的话题,但刘老师在寻找自己满意解释的过程中,重新阐释了二者之间的关系。刘老师的学术研究旁征博引,有众多唐史史料文本作为支撑,虽然由于时间关系只向大家展示了最核心的提纲,但实际上每个论据后都有他完整的思考和丰富的论证。(文/谷敏 图/朱憬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