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2018年寒假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校办字〔2018〕1号)文件精神,为方便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教职工在寒假办理因私出境、收入证明、档案查阅等人事业务,人事处将于相对固定时间办理。
一、办理地点:花津校区行政楼四楼人事处。
二、办理时间:每周二、四上午:9:00-11:30(见下表):
周二
1/30
2/6
2/13
2/27
周四
2/1
2/8
2/22
3/1
2月15日(除夕)至2月21日(正月初六)为国家法定假日,不安排值班,3月2日(周五)正式上班。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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