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2009〕29号 |
关于对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的通知 |
各学院:
为促进“质量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使项目建设落到实处,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7〕14号)、《安徽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8〕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09年以前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特色专业、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精品课程等“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二、检查内容
各类 “质量工程”实施情况、取得的进展,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特色做法和取得的成效,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并结合经费使用情况,形成阶段性总结分析报告。精品课程项目应包括课程网站开放、利用情况和网上资源更新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与程序
1、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撰写阶段性建设总结报告;
2、各学院根据各类项目建设要求、项目建设方案和学校检查内容组织自查;
3、学校组织专家听取各类国家级项目负责人PPT现场汇报(省级项目只需提交建设总结报告)。
四、检查时间
学校对各类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检查时间为 2009年11月23—27日。
五、有关要求
1、“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是目前学校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认真组织自查,制定和实施整改建设方案,提高质量工程建设水平,发挥质量工程项目在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保证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项目建设阶段性总结分析报告一式三份(含电子文档),于11月20日前送教务处教研科。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 |
主题词: |
印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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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教务处 |
发文日期:2009年11月09日 |
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2009〕30号 |
关于召开第二批校级特优强专业和第三批校级精品课程结题验收汇报会的通知 |
各学院:
为了加强我校专业与课程建设,推进专业与课程改革进程,稳步提升我校本科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安排,教务处组织召开第二批校级特优强专业和第三批校级精品课程结题验收汇报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汇报主要内容
(一)专业结题汇报主要围绕八个方面内容进行:教师队伍、教学成果及科研成果、实践教学、专业课程建设、反映学生培养质量的标志、人才培养模式及培养方案、教学管理、特色指标等。具体内容参见特优强专业建设评估验收指标体系(附件1)。
(二)精品课程结题汇报围绕五个方面内容进行:教学条件(教学大纲、教学设备、教材与教学参考资料、网络教学环境、课程教学规范与其它文件),师资队伍(师资结构、教学任务、学术水平、教风建设),教学工作(组织教学、教学内容安排、实践性教学环节、考核、教学改革),教学效果(教学质量、教学获奖情况),特色指标等。具体内容参见精品课程建设评估验收指标体系(附件2)。
二、汇报方式与程序
(一)汇报采用现场ppt或Authware等其他电子形式,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二)每个项目负责人汇报后,专家提问,项目负责人解答。现场汇报的顺序以附件3和附件4中的顺序为准。
三、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2009年11月19日(星期四),特优强专业结题汇报为上午08:30-12:00,精品课程结题汇报会为下午14:30-17:30。
(二)地点:赭山校区综合楼五楼第二会议室。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特优强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各学院和有关专业、课程负责人应参照《安徽师范大学特优强专业建设实施意见》(校教字〔2004〕3号)和《安徽师范大学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意见》(校教字[2004]2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做好结题验收汇报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结题材料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汇报会的视作不能结题。
(三)请第三批特优强专业负责人和扶持专业负责人列席会议。
(四)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1月15日前将汇报电子稿送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温建萍,联系电话:5910163,邮箱:wjp0553@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特优强专业建设评估验收指标体系
2、精品课程建设评估验收指标体系
3、安徽师范大学第二批、第三批特优强专业名单
4、安徽师范大学第三批精品课程名单
二○○九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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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者:余本玉 添加日期:2009-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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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日期:2009-11-10